办事说明:

  单位信息变更是指已在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若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部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条件

  1、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

  2、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

  3、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

  办理材料

  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注:邮政编码、主管部门、经办部门、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等发生变更时提供

  预留印鉴卡

  一式两份

  注:此材料为《预留印鉴卡》所涉及的内容发生变更时提供,预留印鉴卡》正面加盖变更后预留印鉴,《预留印鉴卡》背面加盖原预留印鉴。

  其他材料

  变更文件、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新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注:此为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地址、经办人等发生变更时提供。另还需填写《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办理流程

  1)、单位填写《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持以上材料到开户管理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录入系统,打印《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单位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一份盖章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单位填制的《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并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