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一、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及条件;二、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三、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及条件

1.具有所在市各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申请人及所在单位按规定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必须是购买自住住房,且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同意以所购住房的全部产权作贷款抵押。

5.申请人有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20%的资金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1〕32号),现就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1年2月9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04个百分点,由0.36%上调至0.4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35个百分点,由2.25%上调至2.60%。

二、从2011年2月9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30%上调至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3.75%上调至4.00%。

三、从2011年2月9日起,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相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对利率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处理。

最新住房公积金查询

最新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

一、住房公基金查询之被动查询

即根据国务院《管理条例》的规定,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每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住房公积金的归集银行应当于每年7月份打印《职工住房公积金结存单》,并通过单位发放到职工手中。这一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详细列有职工住房公积金帐号、单位帐号、职工身份证号、职工住房公积金上年末余额、本年每月应缴额、单位每月汇缴日期和金额、本年缴存合计、本年支取合计、本年利息额以及年末余额等信息。

二、住房公基金查询之主动查询

即职工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帐号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也可以到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比如中国建设银行采用龙卡查询方式,这种龙卡储蓄卡,除了可以作为一般的电子储蓄卡进行储蓄存款外,还附带有住房公积金帐户信息查询功能,卡上印有职工姓名和住房公积金帐号,职工只要到建行的任何一台ATM机上,输入自己住房公积金密码,就可以查询到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余额和每月缴存额。

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申请贷款额度可参照以下因素计算确定,取最小值:

1.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

2.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房价总额的80%。

3.合同价与评估价值、契税完税计税金额不一致时,按最低的一项计算。

4.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总和的20倍。

5.月还款额不超过夫妻双方月工资收入的50%。

6.贷款额度确定后仍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可同时向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性贷款。

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1、首先,缴存职工向贷款城市(购买住房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异地贷款业务咨询,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的缴存职工,缴存城市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然后,职工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异地贷款申请。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核实无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