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法规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我国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成都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明细,可供参考!
一、成都工伤认定范围
1、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的。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④患职业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的。
⑦法律、法规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下列情形视同工伤:
⑧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⑨在抢险救灾等维护我国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⑩职工原在部队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部队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成都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若赔偿金额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生活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①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护理费为30%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
②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护理费为40%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