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的地养退休金(即地方养老保险退休金)的计算主要依据《东莞市地方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以及相关的养老金计算规则。一般来说,退休金的计算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过渡性养老金(针对特定人群)三部分。

1. 基础养老金:
- 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 = (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2 × 缴费年限 × 1%
-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是指参保人历年缴费工资与对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值。

2. 个人账户养老金:
- 计算公式:个人账户养老金 = 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 计发月数
- 个人账户储存额是参保人历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的累计金额。计发月数则根据退休年龄确定,例如,5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95,55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70,6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

3. 过渡性养老金(针对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2006年7月1日后退休的参保人):
- 计算公式:过渡性养老金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 × 1.2%(或1%,具体比例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此外,东莞的退休金调整通常遵循国家的统一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方式可能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等。

- 定额调整:普遍增加一定金额,对所有退休人员一视同仁。
- 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水平越高,增加的金额越多。
- 倾斜调整: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进行倾斜调整,给予额外的养老金增加。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计算方法和调整方式可能因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计算具体退休金时,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