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住院医疗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疾病需住院治疗而支出的各项费用负保险给付责任的健康保险,以解决被保险人因住院而产生的高额费用支出问题为目的。那么两者的区别究竟在哪里呢?下面简单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一、保险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主要支付下列医疗费用: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等。

住院医疗保险保险范围主要包括: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60日后(续保除外)因疾病在指定医院住院所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

二、保额及保费

住院医疗保险保险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万元,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

住院医疗保险的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按照《个人住院医疗保险费率表》交纳保险费,投保时一次交清。保险期满时,投保人提出申请,经保险公司同意后可续保,续保时,保险费应按续保当时年龄对应的费率计算并一次交清。

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的当地个人缴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各统筹地区确定一个适合当地职工负担水平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一般为工资收入的2%,个人缴费基数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收入统计口径为基数,乘以规定的个人缴费率,即为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