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成都住房公积金新政发布

  一直备受关注的

  公积金按月提取、冲抵还贷

  政策落地啦!

  最新修订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于2021年10月8日正式实施。

  本次政策调整,共涉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三个《管理办法》共60项内容。其中缴存19项、提取24项、贷款1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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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主要调整情况

  实行双向差异化比例缴存

  指单位和职工在公积金5%-12%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按差异化比例缴存,其中职工个人比例部分不能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单位差异化缴存比例事宜及比例选择需经职代会或工会通过;职工比例部分与单位协商,在不低于单位缴存比例的情况下确定。

  降低困难单位住房公积金

  降比缓缴申请门槛

  取消困难单位降比缓缴申请需提供连续两年亏损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社保缓缴证明手续的要件要求。

  困难单位仅需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即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降比缓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