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涉及缴存、提取、贷款等多方面,将从4月1日起执行。

  缴存

  ◆在住房公积金5%至12%的缴存比例范围内,民营企业可执行同一单位职工的个人缴存比例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的个人缴存比例可不同的缴存政策。

  ◆ 单位每年应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实际变动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当年的1月起执行。

  提取

  ◆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中个人实际出资部分。

  ◆商业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规定年限内夫妻双方每一个年度可以办理一次提取;

  全款购房的此套房屋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商业贷款按购房提取的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金额;

  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超过规定年限,且从未办理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至规定年限对应月份的账户余额。

  贷款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