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南通市区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社会保险(含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月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月执行。

二、南通市市区2022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注意事项

(一)本次申报的年度基数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到12月。

(二)各用人单位应在法规时间前完成申报,逾期未申报的用人单位,按2021年12月份缴费基数上浮10%确定2022年缴费工资基数,上浮后仍不足4250元/月的,按4250元/月执行。

(三)用人单位在填写申报材料时,应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职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少报、瞒报、漏报工资收入总额的单位,一经查实,按有关法规处理。

(四)在南通市区同步参加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医疗保险基数采取数据共享的方式获取,无需单位重复申报。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南通市区参加工伤、失业、医疗保险)的省属用人单位,向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报企业养老、失业、工伤缴费工资基数的同时,须向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报医保缴费工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