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只补发一次,但会加发多次~下面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过渡性养老金的详情吧。

关于深圳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的重新核算补发,经常有朋友问:我只收到了一次补发,下一次什么时候能补发?

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只补发一次,但会加发多次~-社保迷

首先我们来看看一下深圳过渡性养老金用新方案重新核算人员的参保和退休时间范围:

1、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保且2006年7月1日起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具体包括三类具有视同缴费权益的人员:

A、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B、1993年12月底前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但有实际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C、1994年1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有实际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2、1998年7月1日后参保、具有视同缴费年限且2006年7月1日起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

凡是符合上述参保和退休时间范围的朋友,2022年10月前退休时用老格式养老金核定单计算的,都已经分别在2022年11月-2023年4月期间用新方案重新核算并补发。

上述符合重新核算补发范围的,每个人的补发都只有一次,为什么说只有一次呢?

所谓“补发”,是指新规实施时,已经用过渡性养老金旧方案核定退休,并开始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补发的就是从退休领取养老金开始的时间,到用新方案计算差额并加发到按月领取的养老金期间的总调整差额。

举例说明:

*老王2021年3月退休并开始领取养老金,2022年11月3日收到过渡性养老金一次性补发8000元,那么他补发的就是2021年3月-2022年10月期间共20个月的补发金额。

2022年11月开始他领取的就是已经加上了月应调整差额的养老金。

*老刘2022年8月退休并开始领取养老金,他2023年3月28日收到过渡性养老金一次性补发1500元,那么他补发的就是2022年8月-2023年3月期间共8个月的补发金额。

2023年4月开始他领取的就是已经加上了月应调整差额的养老金。

这就是我们说的“补发”只有一次的原因。

那么“加发多次”又是什么意思呢?

对于很多参加社保比较早的退休人员来说,新老方案计算出的过渡性养老金大多会有不同,为了保证调整的平稳过渡,广东省(含深圳)制定了5年的过渡期。

2021年加发高出部分的30%,2022年加发增加20%,2023年加发增加20%,2024年加发增加20%,2025年再增加10%,至此共100%加发完毕。

也就是说,退休人员只要用过渡性养老金新方案计算的养老金高于老方案的,会一直加发到2025年。

举例说明:

2022年11月3日收到一次性补发的,加发共有4次,分别是2022年11月,2023年-2025年每年的1月;

2023年3月底收到一次性补发的,加发共有3次,分别是2023年4月,2024-2025年每年的1月。

需要注意的是:

对于2021年之前就已经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他们2021年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还是按照之前的标准发放,并不会重新计算,新规的加发是从2021年1月开始的。

退休时直接用过渡性养老金新方案计算养老金的,养老金核定时已经增加了“过渡性养老金调整额”,则没有一次性的补发,只有自退休后到2025年,每年的1月份加发一次。

当然了,每年7月的养老金调涨属于全国普调,不计算在过渡性养老金加发的次数内。

而对于用过渡性养老金新方案计算低于老方案计算结果的退休人员,依照我国养老保险调整“就高不就低”的基本原则,那么就还是按照老方案计算的结果发放,就不存在补发或加发的问题。

也就是说,在过渡性养老金新规实施后,我们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要么不变,要么增加。

以上就是过渡性养老金的全部内容,如你对五险一金还有疑问,欢迎关注社保网找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