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庆市2025年社会保险缴费政策,社保缴费基数依据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上限为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60%。2025年度安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227元/月,上限暂定为20094元/月。其他险种(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缴费基数同步参照执行。
缴费比例细则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6.5%,个人2%(含生育保险,单位合并缴纳);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各0.5%; 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风险等级0.2%-1.9%,个人不缴费; 大病医疗保险:单位0.2%,个人不缴费;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比例5%-12%(自主申报)。
示例计算(以基数下限4227元为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4227×16%=676.32元,个人缴纳4227×8%=338.16元;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4227×6.5%=274.76元,个人缴纳4227×2%=84.54元;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各缴纳4227×0.5%=21.14元;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4227×0.2%=8.45元(按最低行业费率)。
以上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可在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医疗保险按固定基数缴纳。具体执行中如有调整,以当地社保机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