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办理商贷约提与对冲还款,如当月25日前(含)已完成对冲还款的,在当月25日统一予以商贷约提划款;25日后至月末期间对冲还款的,则在对冲还款后的当天予以商贷约提划款。

为解决职工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约定提取业务(以下简称商贷约提)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冲还款业务(以下简称对冲还款)并存时,商贷约提预先划款后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无法正常对冲还款可能造成住房公积金还贷逾期问题,决定自9月起对商贷约提划款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一、只办理商贷约提未办理对冲还款,商贷约提划款日为每月15日。

二、同时办理商贷约提与对冲还款,如当月25日前(含)已完成对冲还款的,在当月25日统一予以商贷约提划款;25日后至月末期间对冲还款的,则在对冲还款后的当天予以商贷约提划款。

三、商贷约提业务一项服务便民措施,受信息系统运行、银行资金结算以及法定节假日影响,可能无法确定约提划款日能够确保资金准时到账,请办理商贷约提职工充分预估资金到账滞延影响,避免商贷逾期。

特此公告。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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