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已开通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网上申请服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可按照以下流程申请转移本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

  具体流程:参保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社保转移申请转入地开通地区查询”服务,查看拟转入地是否已开通网上申请服务。已经开通服务的地区,参保人选择“社保转移申请”服务,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启后续转移流程。申请人可以登录国家平台、下载“掌上12333”APP或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查询网上申请审核结果信息,以及查询后续转移进度。

  如未开通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网上服务,可咨询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带到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即可;如转入地有社保转移网上办理系统,可通过网上办理,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