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局经过资料审核、现场评估、行政处罚函询等环节,依据遴选原则,最终确定距离17家试点医院较近、具备国谈药稳定供应能力、满足国谈药储存配送服务要求、具有经营国谈药经验的定点零售药店,结对开展国谈药“双通道”管理试点工作。

  “双通道”试点医院与药店名单

序号

“双通道”试点医院

“双通道”试点药店

1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百洋汇康智慧药房有限公司

2

北京医院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打磨厂药店

3

同仁医院

北京惠全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4

北大第一医院

北京圆心康健大药房有限公司

5

北大人民医院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日斤立金象大药房

6

积水潭医院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新街口药店

7

宣武医院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宣武药店

8

友谊医院

北京壹壹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东经路分店

友谊医院

北京仁博思维特大药房有限公司

9

医科院肿瘤医院

北京嘉润福康医药有限公司

10

朝阳医院

北京东升天保堂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朝阳一店

11

中日友好医院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樱花园东街药店

12

航天中心医院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沟河连锁店

13

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

仁和药房网(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第四药房

14

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

北京圆心妙手大药房有限公司

15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圆心北三药房有限公司

16

世纪坛医院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西站药店

17

清华长庚医院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天通花苑药店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种渠道(简称“双通道”)保障参保人员用药需求。为进一步拓展参保人员使用“国谈药”购药渠道,北京市医保局首批选择了协和医院、301医院、友谊医院、宣武医院等17家门诊量大、国家谈判药品需求量大的定点医院,并遴选了距离近、具有经营国谈药经验的医保定点药店,一对一开展363种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试点工作,由协议药店供应试点医院暂无法配备的治疗必需谈判药,参保人员可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到签订协议的零售药店购买谈判药,发生的药品费用按医保规定进行结算。

  前期,北京市医保局经过资料审核、现场评估、行政处罚函询等环节,依据遴选原则,最终确定距离17家试点医院较近、具备国谈药稳定供应能力、满足国谈药储存配送服务要求、具有经营国谈药经验的定点零售药店,结对开展国谈药“双通道”管理试点工作。届时,参保人员凭医生开具的外配处方到协议药店购买国谈药,发生的药品费用按医保规定进行结算。

  此外,安贞医院、天坛医院、电力医院、解放军总院第六医学中心、空军特色医学中心、北京肿瘤医院等6家试点医院,暂无符合试点遴选条件的零售药店,拟纳入下一批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试点工作。

  今后,北京市医保局将继续扩面推广国谈药“双通道”试点工作,为实现国谈药处方流转、药品购买、医保结算的全线贯通奠定基础。同时市医保局会进一步加强试点医药机构国谈药配备采购精细化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提高国谈药的可及性,不断增进人民健康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