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天津员工凭提取公积金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宅公积金请求。

  2、员工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书》表格。

  3、员工凭提取公积金材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书》表格,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处理部或分中心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处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3个作业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公积金决议并告诉员工。

  4、公积金处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7个作业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议并告诉员工。

  5、公积金处理部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处理部或分中心为员工出具《天津市住宅公积金提取告诉书》。

  6、经批阅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员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宅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处理部或分中心批阅同意的《天津市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宅公积金提取告诉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处理提取手续。

  7、员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则的刊出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宅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存一元余额。

  8、经批阅不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处理部或分中心奉告请求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二、天津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

  1、天津住宅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

  请求公积金购买自住住宅的,需求供给购房合同、购房协议或许其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