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应以申报当月在册职工为对象,以职工本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3年度的缴费工资。无2022年月平均工资的,以2023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3年度的缴费工资。无2023年月平均工资的,以申报当月工资作为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工资。

(来自武汉人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