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工作,3月30日,西安市人社局举办了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伤保险业务培训会。
会上,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分别就机关和参公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解读,市人社局社保中心讲解了参保登记和待遇支付等业务流程。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庆就做好工伤保险业务培训和机关、参公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把握机关和参公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机关和参公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对推动加快建立“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机关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要抓住机会,认真学习掌握机关和参公单位工伤保险政策规定。重点掌握《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人社部《工伤认定办法》以及我市出台的《关于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文件,务必做到政策吃透、业务熟练。三是要抓紧时间,按照统一部署推进机关和参公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参保登记工作,确保机关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工伤人员及时足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全市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市级机关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伤保险工作经办人员等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