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政策和额度的确定
职工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套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
所需材料
所购买的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已取得的,提取所需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和契税完税证。
所购买的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未取得的,提取所需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购房发票或收据。
因上述原因,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 人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
1、购房人身份证;
2、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办理以上业务注意事项:
1、除金额栏和签字栏外均需填写。
2、职工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所填写的不需要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公章。
3、经职工本人同意委托他人代办的,每联必须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公章,且职工本人须提前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签约。委托代办人为职工本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时,须提供委托代办人身份证、与职工本人的关系证明;委托代办人为单位经办人时,须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委托代办人为其他人时,须提供委托代办人身份证、经公证处公证有效的。
4、以上所需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须使用A4纸。
5、在住房公积金百花路办事大厅办理提取业务时,须提供提取人本人“公积金联名卡”;在住房公积金郑东新区办事大厅、花园路办事大厅、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大厅、高新区别办事大厅办理提取业务时,可使用本人“公积金联名卡”也可选择使用提取人本人中行卡或存折,若选择使用中行卡或存折办理,须提取人本人亲自到场办理。
6、所购买的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未取得的,售房单位须携带房改部门对集资建房或出售公有住房的批复和购房人员名单到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备案后方可办理。
7、已取得的,产权登记时间应在两年以内。购买房改房的无需提供契税完税证,需提供购房收据,收据的开具单位应与所登记的售房单位一致,若不一致,需售房单位开具相应证明,或在收据联原件上加盖售房单位财务章;若集资房房产证不显示售房单位。则需提供房改部门对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和购房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