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贴怎么算?如何申报和领取生育津贴?如何申请?

一、什么是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包括分娩类津贴和引、流产类津贴。

二、北京生育津贴是如何计算?其待遇标准是怎样的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指女性参保职工发生引、流产或分娩的自然年度中,申领人所在用人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定之月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

其中,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北京2022年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必须补足;如果生育津贴高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全额发给个人。

北京女职工生育后除享受法定的98天产假外,可另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也就是女职工最少可享128天产假。

特别提醒:女职工与所在单位协商延长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三、如何申报和领取生育津贴?

申领流程:

1、收集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产后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个人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4、女方单位每月1日-20日去报了社保申报

5、到帐后发还本人。

注:女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