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材料:

一、平产、难产、剖宫产的: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并携带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证明;

2.婴儿医学出生(或死亡)证明;

3.住院发票;

4.出院录或医院诊断证明。

二、符合计划生育的流产、引产的: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并携带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证明;

2.从确认怀孕开始(末次月经)时间的病历;

3.医院机构出具的流产或引产时间证明;

4.门诊或住院发票。

三、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定额医疗补偿待遇的: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并携带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证明;

2.婴儿医学出生(或死亡)证明;

3.住院发票;

4.出院录或医院诊断证明;

5.配偶未就业承诺书。

四、计划外妊娠后流产、引产和做计划生育手术或复通手术的: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并携带以下资料:

1.结婚证;

2.病历、出院小结及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

3.医疗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