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3年,下面随社保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条件

失业人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2、非本人意愿失业;

3、申领资料符合按要求要求,完整齐全、真实。

非本人意愿失业情形包括:

1、劳动合同期满;

2、单位破产;

3、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

4、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合同;

5、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

6、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程序裁减人员;

7、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仅适用事业单位*;

8、双方协商一致,单位提出解除合同;

8、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解除合同。

二、待遇标准

按月领取待遇标准:

1、失业保险金: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一次性生活补助:2014年7月1日前缴费时间超出12个月的部分,每满1个月按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计算;

3、求职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注:①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次月开始,不再发放求职补贴。②如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并符合按月申领失业金条件的情况下,求职补贴可领月数重新计算。*

4、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次性领取待遇标准:

1、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实际缴费年限*即未核待遇缴费月数/12,直接取整数,≦24个月**东莞市最低工资1900*90%+上次剩余待遇月数*60%*东莞市最低工资1900*90%。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月数不满24个月的保底限高:1≦实际缴费年限≦距离法定退休年龄月数。

按上述计算方法少于实际缴费年限*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0.4,可补足相应差额。

2、一次性生活补助:2014年7月1日前缴费时间超出12个月的部分,每满1个月按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计算。

附: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

失业金的领取时间跟缴纳社保的时间是有关系的,但一般多可以领24个月左右。根据法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法规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也就是失业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证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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