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产假新规2023是什么?附浙江产假天数、产假工资下面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浙江省产假新规2023的详情。

浙江省产假天数2023是多少?

女方在享受我国法规产假的基础上,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即158天;生育二孩、三胎延长产假90天,即188天。

妇女产假的期限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包含我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职业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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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产假工资发放标准2023年是什么?

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法规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

2、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

产假及生育津贴(即产假期间工资)

1、生产产假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2、流产产假

①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②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按照生产产假享受生育津贴的女职工,还可以按照下列法规享受产假及生育津贴:

(一)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二)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三)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3、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①女职工生育津贴以本人生产或者流产上月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

②女职工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以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月平均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发;月平均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浙江省产假新规2023是什么?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一)适用对象及条件

2022年6月7日起女职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我省产假方案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二)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属地管理,先缴后补”方式,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企业按法规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可在补缴后申请。

在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招用女职工已享受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等补贴的,不同时享受本补贴。企业申请享受本补贴后,上述其他补贴享受期未满且仍符合申领条件的,可顺延至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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