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报销的流程如下:
- 本地就医报销 :
-
持带有芯片的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以直接刷卡结算;也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扫码直接结算。
-
若不能直接结算,消除不能刷卡的因素后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补刷,按规定进行报销。
- 异地就医报销 :
-
持带有芯片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在开通了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以直接进行刷卡结算。
-
若不能直接刷卡结算,先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1年内前往参保关系所在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报销申请,并提供相关医疗费用原始发票、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门诊病历、医疗卡、患者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存折(卡)等材料。
- 门诊报销 :
-
在村卫生室及镇卫生院门诊就诊,患者只需支付自付部分费用,报销比例通常为村卫生室60%左右,镇卫生院40%左右。
-
在县级及以上医院门诊就诊,部分地区门诊费用也可报销,但报销比例相对较低,一般在30%左右。
- 住院报销 :
-
参保患者持合作医疗证到定点医院就医,由医生开具住院证明,主治医生核对病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并签字后,到新农合窗口办理住院登记。
-
出院时,患者或其家属携带本人身份证、医保卡、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等材料,前往医院的医保结算窗口进行报销结算。
-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
- 持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例以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医疗机构证明书等资料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其门诊医药费用可以列入新农合基金的报销范围,可按照住院报销标准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报销。
- 意外伤害报销 :
- 因意外伤害的住院患者,出院后需要提交有户口所在村(居)签字盖章的意外伤害引发的原因确认证明以及医院的病案记录。对于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及记录的,不予受理。
- 报销材料准备和提交 :
-
报销前需要准备好相关报销资料,如门诊发票、病历本、费用明细等,然后把资料交给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
-
由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之后再上报镇合作医疗联络员,由镇合作医疗联络员进行报销。
-
参保人或其家属带医疗费用原始发票、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门诊病历、医疗卡、患者身份证、户口簿、经办人身份证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
建议:
-
尽量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以便于直接刷卡结算,减少个人垫付和后续报销的麻烦。
-
异地就医时,务必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妥善保管好所有相关医疗费用凭证和单据。
-
对于特殊病种和意外伤害,需按照相关规定提前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