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的医保门诊统筹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和缴费人员的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 普通门诊待遇
  • 不设起付标准。

  • 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1. 支付比例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50%。

  • 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60%。

  •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 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60%。

  • 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70%。

  1. 缴费人员类型
  • 4.2%和4.5%缴费人员

  • 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 6%和6.5%缴费人员

  • 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

  • 10%缴费人员

  • 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建议:

  •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或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