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2025年的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参保居民在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0元,年末实行零结余。具体支付标准比例如下。
  1. 门诊两病报销比例
  • 咸阳市城乡居民门诊两病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及限额具体如下。
  1. 住院报销比例
  •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级别和分级诊疗要求按规定支付待遇,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 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参保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报销限额为每人20万元(不含大病保险)。

  • 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门诊部支付比例为60%-70%。

  • 一级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50%-60%。

  • 二级定点医院(部分统筹区纳入支付范围)为50%。

  1. 特殊门诊项目
  • 门诊治疗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

  • 门诊治疗慢性病(如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1. 住院方面
  • 乡镇及一级定点医院,合规费用在300元以下的,无起付线,报销60%;合规费用在300元以上(含300元)的,起付线为80元,补偿比例为90%。

建议:

  • 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调整有所变动,建议参保居民在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