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报销的申请流程如下:

  1. 办理住院登记
  • 参保人需出示医疗保险卡和身份证,医院将在医保信息系统查询核对参保人的个人资料、缴费等情况,并为其办理入院手续。
  1. 住院期间
  • 请提醒医生注意,如使用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
  1. 出院结算
  • 参保人持出院通知单和医疗保险卡到出院处办理结算手续。出院带药,一般不超过7日药量。出院结算时,参保人或家属须在《广州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上签名确认。
  1. 提交报销申请
  • 参保人备齐相关材料至各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前台进行申报。材料包括病历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或入院证明)、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医院发票(原件,盖有医院的公章,背面签名,写下联系电话)、医院清单(原件,盖有医院的公章)、出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
  1. 审核与结算
  • 经办机构前台审核相关材料,并打印相关登记表交于参保人。经办机构进行费用的审核和结算,并由市医保局核拨医疗费至参保人的社会医疗保险凭证个人的银行结算账户,再经参保人确认后则报销完成。
  1. 特殊情况报销
  • 如果是在非广州住院,需要在广州市医保局天河分局办理报销,提供上述所需资料。
  1. 门诊报销
  • 门诊报销需要携带相关报销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建议:

  • 确保所有报销材料齐全,以避免延长审核时间。

  • 报销申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具体时间要求可参考各相关规定。

  • 保持医保卡的正常使用,以便在住院和门诊时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