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农村社保转为城市社保,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 :
-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
- 提出书面申请 :
- 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 审核申请 :
-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 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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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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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 特殊人群处理 :
- 对于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 办理医保转移 :
- 农村的社保和医保需要两地统一转出和接收,具体办理方法包括新单位所属的社保局开具接收证明,到原社保缴纳地办理转出证明,并出具相关表格和记录,最后拿转出函到现在社保缴纳地社保局办理转入。
- 基金换算和账户合并 :
- 农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农保各年的缴费金额(本息)换算为城保的缴费年限(月数),并终止该职工农保关系,同时将各年农保缴费金额(本息)全额划入接收地城保经办机构基金账户。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持《换算表》到市区城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职工的参保及接续手续。
- 享受城镇社保待遇 :
- 职工从转入之月起按城镇职工办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农保换算年限和个人账户与本人参加城保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合并计算。职工在参加城保期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办理退休及养老待遇审批手续。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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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社保转移前,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具体政策和流程,确保手续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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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好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以便在办理过程中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