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购买社保生育津贴的支付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规定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

  1. 已参保情况

    若用人单位已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 未参保情况

    若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

二、差额补足责任

  • 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导致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实际产假工资,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补足标准以女职工产假前工资为基准,而非最低缴费基数或最低工资。

三、其他相关权益

  • 医疗费用 :未参保时,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也由用人单位承担。

  • 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女职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

四、地区差异说明

不同地区对生育保险缴纳时长与津贴领取有具体规定。例如:

  • 深圳 :累计缴纳满1年且符合条件可垫付津贴后领取;

  • 四川成都 :未满1年但累计缴费满12个月可垫付。

建议女职工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法律机构,了解具体操作流程与维权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