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市医保转移需要以下手续:

  1. 申请
  • 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1. 审核资料
  • 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1. 生成联系函
  •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
  1. 原参保地回复
  • 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转入地。
  1. 信息录入
  • 各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和《信息表》,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

此外,如果是异地就医,还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 异地居住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二代身份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1. 填写登记表
  • 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
  1. 查询备案医院
  • 查询备案医院是否在异地就医住院费联网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里。
  1. 信息上传
  •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信息,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1. 报销材料
  • 异地报销时,需要准备医保卡、银行卡、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发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病历等材料。

建议在办理跨市医保转移或异地就医备案时,提前了解并确认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以确保手续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