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医保跨省报销的流程如下:
- 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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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要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登记备案手续,或者经审核符合急诊条件的,可以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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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携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 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 :
- 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否则不予报销。
- 办理入院手续 :
- 患者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入院证明、转诊单(或转诊短信)办理入院手续。
- 住院治疗 :
- 患者住院接受治疗。
- 出院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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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疗机构支持跨省直接结算,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院会直接与新农合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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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疗机构不支持直接结算,患者需要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如诊断证明、费用清单、住院结算单、病历复印件等)回参保地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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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患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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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实时完成住院报销,需要就医医院开具一份《跨省就医转诊患者出院未享受即时结报服务说明》,并回到参合地报销。
- 报销比例和限额 :
- 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就医医院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为:县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市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省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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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便于直接结算,减少个人垫付和跑腿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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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实时完成住院报销,务必及时开具相关说明并回到参保地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