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补缴新规定如下:

  1. 补缴时间
  •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缴期为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1. 缴费标准
  • 补缴期参保费用继续执行全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400元 ,政府财政补助配套670元/人/年。
  1. 待遇享受
  • 补缴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 3个月 。即自缴费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享受待遇,3个月后恢复享受。

  • 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1. 缴费渠道
  • 参保人持有身份证或居住证,可以通过税务部门委托的建设银行、农商银行、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扫码等渠道进行缴费。

  • 缴费后的电子回单、专用票据均可以作为缴费凭证。

  1. 其他注意事项
  • 新生儿参保缴费:2025年度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的,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在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本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 连续参保: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一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建议:

  • 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应尽快在补缴期内完成医保缴费,以免影响当年的医保待遇享受。

  • 缴费时,请确保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并妥善保管好缴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