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缴纳医保的政策根据保障类型和地区差异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医疗保险政策

  1. 重度残疾人

    • 持有有效《残疾人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其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贴,实现全免。

    • 三级、四级残疾人目前暂无国家补贴政策,需自费缴纳个人部分。

  2. 低保/特困户

    • 低保户和特困户需自行缴纳80元,其余部分由政府补贴。
  3. 其他特殊群体

    • 持有《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残疾人证》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补缴基数按上年省平工资的60%确定。

    • 七级至十级残疾退役军人,无工作单位且单位无力参保的,由财政全额补贴个人缴费部分。

二、社保政策

  1.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一级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随单位参保,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安排。

    • 无工作单位的一级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由财政统一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

    • 七级至十级残疾退役军人可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有工作单位则随单位缴费。

  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四级残疾人个人缴费400元由政府全额补贴,基本实现全覆盖。

    • 三级残疾人个人缴费280元,政府补贴12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400元,政府补贴4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新农合政策 :农村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由政府代缴,但具体范围因地区而异,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 异地参保 :跨省参保需遵循当地政策,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强制参保。

以上政策以国家及地方最新文件为准,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疗保障部门,以确保符合最新补贴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