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的规定,申请慢性病医保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参保要求

    必须是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参保人员。

  2. 疾病认定

    所患疾病需属于医保部门规定的慢性病病种目录。截至2024年6月,内蒙古医保目录包含糖尿病、高血压、恶性肿瘤等13类疾病,以及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结核病等24种扩展病种。

二、补充材料要求

  1. 核心材料

    需提供《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及抢救病历复印件。

  2. 其他材料

    •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 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 银行卡复印件(部分流程可能需)。

三、特殊说明

  1. 医院级别要求

    • 重症疾病(如糖尿病合并并发症、高血压Ⅲ期等)需提供三甲医院诊断证明;

    • 普通慢性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可接受二甲及以上医院病历。

  2. 地区差异

    具体病种目录及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四、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如乡镇医保站、县级医保局)。

  2. 审核认定

    医保部门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

  3. 待遇享受

    审核通过后,患者可按比例报销门诊医疗费用,具体比例因病种和地区政策而异。

以上信息综合了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官方文件及政务服务网内容,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或当地医保热线查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