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医保新政策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 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管理
  • 坚持“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科学编制2025年基金预算,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应付尽付、账实相符。

  • 加强基金运行监测,防范医保基金当期赤字。

  1. 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 完善基本医保三重保障制度,健全大病保险制度,落实分类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和医疗费用救助政策。

  • 推动各统筹地区政策统一规范,启动自治区“十五五”医疗保障规划编制工作。

  • 支持商保开发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健康保险产品,推进慈善等其他保障力量发展。

  1. 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持续赋能群众健康
  • 推动全民参保提质扩面,加快建立自治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持续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 2025年底基本实现职工医保个账资金跨省共济使用,持续规范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服务。

  1. 优化医保支付机制,赋能医药机构健康发展
  • 全面完成全疆按病组付费(DRG)和病种分值付费(DIP)2.0版分组切换,实现疆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DRG/DIP付费。

  • 落实特例单议、意见收集等工作机制,落实医保基金预付制度,推进医保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建立医药货款直接结算体制机制。

  1. 强化医保战略购买,赋能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 通过医保战略购买,支持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1. 拓宽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
  • 实现职工医保个账资金跨省共济使用,参保人可以使用医保钱包向在外地的家人转账,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
  1. 调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 2025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4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40元)。

  • 对医疗救助对象分类实施资助参保政策,特困人员(含孤儿)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等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8元,稳定脱贫人口为每人每年380元。

  1. 其他新举措
  • 放宽参保户籍限制,明确连续参保和基金零报销激励政策,优化参保服务。

  • 规范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扩大个人账户共济范围至近亲属及结亲户。

  • 上线新疆医保药品云平台,规范医保药品管理处方管理,建立完善预付机制,做好医保基金结算清算工作。

  • 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联盟,优化完善区域联盟集中采购,构建多层次采购体系、多元化采购模式。

  • 深化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这些新政策旨在通过加强医保基金管理、优化支付机制、拓宽共济范围等多项措施,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医疗需求,并促进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