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门诊统筹确实 设有起付线 。起付线是指参保人在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之前需要自己先行支付的费用额度。具体到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线标准,如下所示:

  1. 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
  • 一级医疗机构:首次起付标准为20元,第二次及以后为10元。

  • 二级医疗机构:首次起付标准为40元,第二次及以后为20元。

  • 三级医疗机构:首次起付标准为80元,第二次及以后为40元。

  1. 门诊慢特病起付线
  • Ⅰ类病种不设起付标准。

  • Ⅱ类病种: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00元,其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600元,二级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300元,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0元。

  1. 其他相关信息
  • 门诊慢特病患者如果选择多家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按照就高原则确定,累计计算。

  • 某些特定情况下(如选择定点中医综合性医院),起付标准可以降低20%。

综上所述,医保门诊统筹设有起付线,具体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以便更好地利用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