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我国有逐渐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它存在的目的是保障社会稳定。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之一。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政府负责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人由于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无法维持生活所需的工资收入,在一定期间内由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促进就业以及防止失业。如有失业人员想要享受相关失业保险的待遇,需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第一个要求是失业职工失业不是本人意愿,且本人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第二个要求是失业职员按照相关规定购买了失业保险;  第三是失业职工所在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履行缴纳义务已满1年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从2016年5月1日期,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

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什么呢?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组成成分之一,也是社会保险的主要科目之一。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一般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职工个人缴纳购买失业保险的费用一般是个人工资的0.5%,而职工所在的企业则缴纳购买失业保险的1%)以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一些因为非自愿失业而在短时间内没有收入,导致失去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帮助的制度。失业保险的涵盖范围很广,包括大部分劳动成员。因而,在确定范围时,只要符合条件,都有享有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解决失业有很多方法,而失业保险一般是通过对失业员工的专业训练以及对其进行职业介绍的方式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失业保险如何领取

  失业保险要如何才能领取呢?失业保险的领取有什么要求吗?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后对失业保险的领取有以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提交后,经办机构会对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在提交申请后10日之内,经办机构会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如若审核合格,失业保险金的计算会从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之日开始。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是非自愿失业的人群,其中非本人自愿失业的指下列人员:

  1、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2、被用人单位开除和辞退的人员;

  3、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可以转移吗?失业保险要如何转移呢?实际上,失业保险不存在转移的必要。因为,失业保险可以随着参保人的工作地进行转移。也就是说,失业保险会随着参保人员工作地的转移进行转移。那如果失业人员的工作单位与户籍所在地不在一个区域怎么办呢?一般来说,若出现这种情况,也是有解决方法的,失业人员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我国对失业保险的转移有法律规定。

  1、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其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提供由两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协商,明确具体办法。协商未能取得一致的,由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2、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职业介绍补贴、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失业保险金。其中,职业培训和医疗补助金、职业介绍补贴应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

  3、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4、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办理失业保险的手续和流程

  换工作是经常发生的事。如果换工作后,工作单位在其他地方,那么办理失业保险需要哪些手续和流程呢?

  首先要知道申请必须的条件,如果具备申请条件(即失业人员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本人户口不在本地,需要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往户籍地),那么就考虑第二步。

  第二步是要准备申请需要用到的东西,例如失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还有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函。

  第三步是失业人员带着准备的材料去社保中心填写相关表格。最后社保中心审核批准后,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资金的划转就会进行,随后其档案转移至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