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认真看完对职工老贾认定为工伤的说理式文书,江苏宜兴某家具厂负责人对前来送文书的宜兴市人社局同志说:“你们的调查实事求是,也消除了我们的困惑,我认可。”

老贾是该家具厂喷漆工,一次下班后在单位浴室洗澡时滑倒受伤。因单位否认事故属于工伤,老贾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过详细调查,宜兴市人社局认定老贾所受伤害为工伤。同时,工作人员制作说理性文书,详细阐述事发经过,讲清老贾因油漆残留到浴室洗澡属于必要的收尾性工作,指出单位配套设施建设存在问题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说理式文书不仅让单位负责人接受认定结果,还意识到自身管理的不足,积极改善。

近年来,宜兴市人社局开展说理式文书制作发放工作,事实调查详尽,法律引据完整,逻辑分析缜密,讲清行政确认行为的事理、法理和情理,达到了以理服人、案结事了的效果。目前,宜兴市人社部门每年制作说理式文书约200件。

(中国劳动保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