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推广中,陕西省宝鸡市曾发挥了积极作用。缴费、待遇进出口“两头补”是新农保“宝鸡模式”的主要内容。

为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市在稳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增加“出口补”的同时,通过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强化缴费激励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和特色产业补助等方式做强“进口补”,做大做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长缴多得年限基础养老金,达到提高待遇水平的长效预期,提高了制度的保障能力。

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 做大做强个人账户

从宝鸡市农村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来看,参保个人选高档、多缴费有基础有潜力。实践证明,只要将政策讲明、实惠讲透,群众就能接受和认可。

宝鸡市在制度建立之初,就高度重视宣传引导群众选高档、多缴费。从2009年起,我市有计划、按步骤逐步提高最低缴费档次。同时,将麟游等县区“政府引导、群众支持、宣传到位”的经验做法向全市推广。在为困难群体保留最低100元缴费档次的情况下,全市人均缴费连年持续增长,2021年达到543元。近两年,虽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人均缴费仍较2019年增长19.6%。

完善长缴多得激励政策 提高缴费率和续费率

为了转变参保居民“缴够15年就满足领取条件”“到了45岁再缴养老保险费”等观念,宝鸡市在部、省规定的缴费激励政策基础上,将基础养老金与缴费年限挂钩,对45周岁以下居民,在其参保缴费达到15年年限的前提下,每多缴费一年,享受待遇时,在原基础上每月增加10元年限基础养老金,市、县各承担50%,鼓励城乡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

宝鸡市每年督促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发挥行政推动作用,在实现应参尽参的同时,动员已参保居民连续缴费不断保。全市每年的续费率均保持在88%以上,综合参保率超过98%。

促进集体经济和特色产业补助 做实城乡居保筹资“第三支点”

为做实做细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保,宝鸡市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渭滨、陇县和陈仓等县区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保试点,丰富了筹资渠道,开拓了工作思路,取得了良好效果。2021年,全市享受集体经济和特色产业补助2761人60.58万元。试点工作的撬动作用促进了参保缴费工作,试点地区人均缴费水平大幅上涨,选择最高3000元档次的参保居民人数同比翻了一番。

个人缴费不断提升、续费率连年走高、集体经济和特色产业的多渠道补助,带来的是城乡居保基金的不断壮大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持续增长。目前,全市参保150.46万人,基金累计结余58.1亿元,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万元的达到3.59万人,超过2万元的4900人。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养老金总额占比高出全省平均水平三分之一,通过做强“进口补”提升城乡居保待遇水平的效果初步显现。

2022年,我市最先参保的居民缴费将达到16年,其中部分人将成为全国首批领取“长缴多得”年限基础养老金的参保居民,我市城乡居保待遇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中国劳动保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