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日起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608元/月。缴费时间不满一年,不领取失业保险金;满一年,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一年以上,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017年12月1日起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失业保险金标准已从原来的1448元/月调整至1608元/月,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杭州市社保中心。

领取时长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1、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发放时间

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