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多少

济源市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多少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的形式对本单位进行补偿

补偿范围为:自然分娩7个月超过(含7个月)或早产7个月下列的女职工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对于难产和剖宫产,应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对于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应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流产或引产超过3个月(含3个月)且不足7个月的,可享受一个半月的生育津贴。3个月之内因病理原因流产者,可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后12个月之内女职工生育保险月均缴费发放。

2、孕期营养补贴和围产期保健补贴

凡符合国家规定的90天(含90天)超过产假条件的女职工,可享受300元孕期营养补贴和700元围产期保健补贴。

3、一次性生育补助

原在本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之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前夕,符合计划生育的,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

一次性生育补助:人工流产400元,自然分娩2400元,难产、多胞胎4000元。参加生育保险的男性员工,其配偶不在生育保险范围之内,符合计划生育定义并生育第一胎的,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的50%。

4、员工产假津贴

产假津贴应补偿给本单位。被保险女性员工在产假前夕,其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由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