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主要依据的是国家和江西省的相关政策规定,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这是一个宏观的经济指标,反映了当地整体的工资水平。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根据个人缴费基数与全省平均工资的比例关系计算得出,个人缴费基数越高,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也就越高。
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即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月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会累积到个人账户中,这些费用包括个人缴费部分以及可能产生的利息收益。
计发月数:与退休年龄相关,不同的退休年龄对应不同的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

对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即“中人”),在发给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视同缴费年限:指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的工作年限,这部分年限虽然没有实际缴费,但在养老金计算中被视为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指数:根据个人的职务、职称等因素确定。
过渡系数:根据江西省的具体政策规定确定。

四、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补充来源。其计算方式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类似,即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到退休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将为退休人员提供额外的养老金收入。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是一个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的系统性方案。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计算或规划建议,请提供您的个人情况,以便我们为您量身定制养老金规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