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岁一次性补缴的问题,以下是根据最新政策进行的详细解答:

一、政策变化

根据相关规定,自2025年3月1日起,将停止执行年满60周岁可一次性补足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原新农保)的补缴政策。这意味着,在此日期之后,60周岁的居民若缴费不足15年,将不再有机会进行一次性补缴。

二、补缴规则调整

新规则:年满60周岁缴费不足15年的居民,需要办理延后缴费,至年满65周岁后才能办理一次性趸缴。
过渡期安排:为了确保政策平稳过渡,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居民(如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实施时即2010年1月1日已年满45周岁、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等),允许在2025年2月28日前到户籍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申请办理一次性补缴业务。逾期未办理的,将不再受理。

三、补缴条件及材料

补缴条件:

1. 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实施时(2010年1月1日)已年满45周岁。
2. 未缴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年限。
3. 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居民在办理补缴业务时,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符合社保部门的审核要求。
由于政策存在地区差异,建议居民在办理前密切关注当地社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或拨打社保局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
补缴养老保险是为了确保居民在退休后能够享受稳定的养老金待遇,因此建议居民尽早规划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岁一次性补缴政策已经发生调整,居民应根据自身情况及时关注政策变化并做出相应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