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通常指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是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详细解释:
一、定义与目的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保障制度。它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旨在为退出劳动岗位的劳动者提供收入保障,增强劳动者抵御老年风险的能力。
二、参保对象与条件
参保对象:具有本地户籍、年满16周岁的城乡居民(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或养老待遇的人员)。已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在同一时间段内不得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条件:自愿参保并具备缴费能力。
三、缴费与待遇
缴费方式: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通常按年进行,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缴费方式。
缴费年限:累计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的参保群众,在年满60周岁时,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养老待遇。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未满十五年,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申请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待遇构成: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的现行标准根据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根据个人缴费情况确定。
四、制度衔接与转移
对于同时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在符合领取待遇条件时,可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将两个养老保险“合并”在一起。具体衔接和转移规则如下: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但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且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居民养老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保障制度。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更多疑问,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