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不能叠加。这两者虽然都属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范畴,但遵循“一一对应”的关系,无法合并或叠加。

具体分析如下:

1. 缴费主体与方式:

职工养老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制度。
居民养老保险: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主要针对城乡居民,是一种自愿参加的保险制度。

2. 待遇享受:

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的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一定年限后,可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了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年满60周岁且按规定缴费后,可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3. 不可叠加性:

由于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主体、缴费方式、待遇享受条件等存在差异,因此这两种保险不能叠加。
如果个人同时参加了这两种保险,到达退休年龄时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领取养老金,不能同时领取两份。

建议:

在选择参加哪种养老保险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职业、收入、家庭状况等)进行考虑。
如果已经参加了其中一种养老保险,通常不建议再参加另一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缴费负担和后续处理上的麻烦。
对于养老保险的具体政策规定和待遇享受条件,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的养老金规划专家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