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 3月,清远市2025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尚未公布。根据现行政策,社保缴费基数通常在每年7月调整。以下是2024年7月公布的清远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供您参考:
2024年清远市社保缴费基数(2024年7月-2025年6月适用)
1.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 缴费基数下限:3681元(广东省全口径社平工资的60%)
- 缴费基数上限:26421元(广东省全口径社平工资的300%)
2. 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 缴费基数下限:4000元
- 缴费基数上限:20000元
3. 失业保险
- 缴费基数下限:1720元(清远市最低工资标准)
- 缴费基数上限:26421元(同养老保险上限)
4. 工伤保险
- 缴费基数按职工实际工资核定,最低不得低于清远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可在3681元-26421元间自主选择基数,费率20%。 医疗保险:统一按4000元基数缴纳,费率8.5%(含生育保险)。
说明 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预计将在2025年7月调整,建议届时关注清远市人社局官网或“清远社保”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政策。 以上数据来源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XX号)及清远市医保局相关文件。
如需计算具体缴费金额,可参考公式:
每月缴费 = 缴费基数 × 费率
例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下限3681元缴费,个人承担8%,则个人每月缴纳3681×8%=294.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