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咸宁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已确定为:缴费基数下限为4007元/月,上限为20415元/月。该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计算。

以缴费基数下限4007元为例,年缴费金额计算如下:
1. 养老保险
- 个人缴纳:4007元×8%×12月 = 3,846.72元
- 企业缴纳:4007元×16%×12月 = 7,693.44元

2. 医疗保险(含大病医疗险)
- 个人缴纳:(4007元×2% + 7元)×12月 = 1,045.68元
- 企业缴纳:4007元×8%×12月 = 3,846.72元

3. 失业保险
- 个人缴纳:4007元×0.3%×12月 = 144.25元
- 企业缴纳:4007元×0.7%×12月 = 336.59元

4. 工伤保险(按最低费率0.2%计算)
- 企业缴纳:4007元×0.2%×12月 = 96.17元

5. 生育保险
- 企业缴纳:4007元×0.7%×12月 = 336.59元

合计年缴费金额: 个人部分:约4,952.64元 企业部分:约12,309.51元

注意事项:
1. 实际缴费基数需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确定。
2.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类别浮动(0.2%~1.9%),上述计算按最低比例示例。
3.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按4007元基数计算,年缴费为4007×20%×12 = 9,616.80元。

以上数据依据湖北省统一调整标准,适用于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缴费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