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以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符合上述条件,则可以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进行办理。

(来自武汉人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