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登封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患者的门诊购药办法,近日,登封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登人社75号文件:
从七月三日起,将现有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中符合重症慢性病患者的门诊购药由此前可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定点零售药店就诊购药,改为在登封市的十二家定点医院中的任一家医院就诊购药,至此,现全市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中符合规定的十五种重症慢性病患者的门诊检查治疗及购药全部改为在十二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
十二家定点医院分别是:登封市人民医院,登封市中医院、登封市妇幼保健院、三康医院、民生医院、骨科医院、郑州市第十六人民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俊标皮肤病医院、三宇风湿病医院、恒圣中医院、怀玉堂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