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1. 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60%

  • 镇卫生院:40%

  • 二级医院:30%

  • 三级医院:20%

  1. 住院报销比例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如镇街道卫生院和区级专科医疗机构):

  • 5000元以下部分:65%

  • 5000元至10000元部分:70%

  • 10000元以上部分:6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如区级综合医院和市级专科医疗机构):

  • 5000元以下部分:50%

  • 5000元至10000元部分:55%

  • 10000元以上部分:50%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如市级及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市级以上专科医疗机构):

  • 5000元以下部分:35%

  • 5000元至10000元部分:40%

  • 10000元以上部分:45%

  1. 大病补偿
  • 超过5000元的部分分段补偿:

  • 5001-10000元补偿65%

  • 10001-18000元补偿70%

  •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这些比例和规定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在需要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