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威海的慢病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慢性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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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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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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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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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缴费: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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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缴费:1000元
- 特定门诊慢性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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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按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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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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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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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缴费: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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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缴费:30万元
- 职工医保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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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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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疾病: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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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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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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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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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标准的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按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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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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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标准至1万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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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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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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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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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万元至4万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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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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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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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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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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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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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至24万元部分: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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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4万元至50万元部分:80%
- 跨省直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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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已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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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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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根据自身缴费档次和病种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以最大化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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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慢病报销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定期关注威海市医保局的最新政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