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最新医保政策,门诊统筹报销限额和支付比例因参保人群类别(职工医保在职人员、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而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说明:

1.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职工医保在职人员:2723元/人·年
  • 职工医保退休人员:2996元/人·年
  •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179元/人·年

2. 支付比例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且不设起付标准,即每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按比例报销。

3. 报销范围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覆盖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及相关支付标准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4. 政策适用时间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度,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 补充说明

  • 年度限额有效期内不滚存、不累计
  • 政策依据:《佛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佛府办〔2022〕15号)和《佛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佛府办〔2022〕14号)等文件。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文件。